|
公 正 性 、质 量 承 诺 书
为贯彻本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,科学性和准确性,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的运作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特作如下声明: 1、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、行业、省、地方有关交通、建筑检验的法律法规、标准和技术规范,检测活动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,其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、准确性和可比性。 2、本公司是经宁波市工商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检测机构,具有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,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。保证检测工作不受任何不当的行政领导部门、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,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满意的服务。 3、本公司检测工作严格遵守公正、准确、科学、严谨的原则,保证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不受任何可能影响其技术判断的、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它方面的影响。 4、本公司员工决不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公司技术能力、判断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。 5、检测人员不会接受委托单位或被检单位的任何形式的礼品、吃、请和馈赠,遵纪守法,廉洁奉公,不利用职权以权谋私,坚持平等公正原则。 6、本公司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,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,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、技术条件和图纸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,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;监督性检测,除告知监督检测的委托部门外,不对外泄露。 7、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不对任何一方采取歧视措施,并接受各界人士和单位对本公司公正性的监督和检查。
承诺机构: 宁波顺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|
|